今天來一篇我跟我老公的的認識經過好了,希望大家不會介意。
搬到這邊已經一年了~ 之前跟我老公的遠距離回想起來好可怕! 還好都過去了~


我跟我老公的認識到現在,一路走來真的是很難得。
2007年2月我到加拿大唸書住在寄宿家庭的法國朋友- Thomas,他是一個很瘋狂很多情的法國人。因為認識他,我才會認識我現在的老公。他是我老公多年的好友,之前我老公去法國玩的時候認識的。
Thomas--  另一個日本的室友 Chie--  寄宿家庭的爸媽--
4月的時候學校放假我跟Thomas聊天說想到舊金山San Francisco玩,他就跟我說來了可以找他的朋友--Dave (也就是我現在的老公)
那時雖然相識了有給他暗生愛苗,可惜還要回學校唸書,於是待了約2個禮拜就回加拿大了…其間只有寥寥幾封email往返。
3個月後Thomas說他要騎"咖大掐"到舊金山(要騎一個月耶~ 很瘋吧?!!) 約我到這邊會合。 於是就在他出發後的一個月,我也開著我的小車車來了…(25個小時)
到了後跟那時不是我老公的老公再度碰面,這次就熊熊給他天雷勾動地火了。哈哈哈!!! 這次住了3個月,在一次的深山露營中,他向我求婚~~ (那時不答應他的話,他可能會把我丟在深山中吧??)  但我跟他說:  我想想…
那時的我必須回台灣幫忙家庭事業,這也是為什麼家裡面的人叫我出國學英文。 如果我這下子就給他不回去,我家的人大概會跟我斷絕關係。
於是我雖然答應了求婚,但是之後是漫長的等待…
這中間的2年我們每天skype,我努力的存錢每3個月來美國一次,不然就是老公去台灣找我。
2年後,我來找他,他跟我說: 我們要好好談一談。 於是2選1: 要留還是要走?? 我選擇了回台灣打包,搬過來。
我永遠記得當我跟我媽媽說我要搬過來時,她臉上的神情。 我媽媽是一個很鄉下傳統的歐巴桑。在他的眼中,我還是一個要人擔心的小女兒。他真的很擔心我搬過來後,他照顧不到我。而且她所知道的美國都是電影來的=槍+不固定的愛情關係+外星人。這真的讓他很怕我來了之後會有不幸發生。嚇死他了! 他跟我說: 你怎麼不選一個住在附近的某某就好了?  這樣我會很擔心。
雖然我老公去過台灣2次了,我媽媽也覺得這男生不錯。但畢竟是外國人,他不確定o不ok。當然我決定了是無法被改變的,所以我媽媽就只好繼續擔心啦~
搬過來後第一步就是辦綠卡啦! 我們沒有透過律師,一切網路找資料,自已來。說真的,自已辦並不難! 只要把資料準備好,從一著手到拿到綠卡約5個月。
現在我們剛買了新房子!! 超興奮的!!! 順利的話3月中就可以搬了。 搬了後就可以來辦海運團啦!! (因為現在租的公寓太小了,海運團的東西沒地方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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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mmashopping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7) 人氣()